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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

冰敷行不行?




門診透視鏡


一位17歲男性,穿著拖鞋一拐一拐的走進來。患者還沒說話,旁邊媽媽先發聲了:「醫生啊~你看他腳腫成這樣,叫他冰敷還不要,說什麼受傷不能冰敷!」視線移向患者足部,的確!右腳踝腫得幾乎兩倍大,一問之下,是昨天灌籃落地時扭傷的,但是同學說他哥球隊教練講過「受傷冰敷會更糟!」所以,即使媽媽好說歹說,也不冰敷。


受傷後不能冰敷嗎?


「受傷3天內要冰敷,之後要熱敷!」一直以來被當作是急性傷害的處理準則。這是Gabe Mirkin醫師於1978年發表,他提倡受傷後應該RICE(rest休息、 ice冰敷、compression加壓、elevation抬高)。理論在於冰敷可以降低發炎反應跟消腫。然而,他歷經研究後又在2014年主張「冰敷抑制發炎反應延緩復原,影響運動表現」,「受傷超過六小時就不要再冰敷」今年2017年三月份更有文章提出「為了及早恢復,受傷後不要冰敷」。

近期研究提出「冰敷可能會降低發炎反應」,而我們知道「發炎反應是組織癒合必要的過程」,這樣一來冰敷反而抑制組織復原?!是這樣嗎?首先我們要先看冰敷到底有什麼效果。

冰敷主要是希望藉由降低組織溫度來:
1. 緩解疼痛(進而降低因疼痛導致的肌肉筋攣)
2. 抑制發炎(降低局部血流及組織與細胞代謝)
3. 減緩腫脹程度(局部血管收縮,降低微血管的通通度)

然而,想達到抑制發炎反應的效果,我們皮膚和受傷組織需降溫到低於15°C(C. M. Bleakley & Hopkins, 2010)。現實中,我們真的可以利用冰敷將受傷的人體組織溫度降低到這個程度嗎?答案是:很難,幾乎不可能!降溫程度跟受傷組織深度及皮下脂肪厚度有關。


為何要冰敷?


「既然冰敷無法降低發炎反應,那就更不用冰敷了?」別忘了!冰敷還有減輕疼痛的功效(當組織溫度降低5-7°C)目前研究證實「在受傷後儘早開始活動可以幫助組織癒合,復原的速度與品質也較好」;但若是疼痛難耐,活動自然受限,就會延緩復原。

同時,Gabe Mirkin醫師於2014年發表的研究中針對軟組織受傷有建議:
1. 冰敷減輕疼痛。受傷超過六小時就可不再冰敷。
2. 只要運動不會增加疼痛,第二天就可以活動受傷的部位。

這時又有人問那要冰敷多久?答案是必須考量受傷的部位、組織深淺、受傷的嚴重程度、腫脹瘀血與否、及受傷後的處置與當下的狀態來決定。這裡提供大原則給大家參考:急性嚴重受傷可每小時冰敷一至兩次,每次10-20分鐘,之後則視個別受傷狀況停止冰敷或改成熱敷:每次約15-20分鐘為一療程


到底受傷之後該怎麼處理才正確?


其實軟組織受傷後的恢復絕對不是只有討論冰敷與否如此單純,各個因素相互影響,多層次的因子交雜,產生微妙的平衡。在選擇治療時是需要多方面考量的。因此,還是建議讓專業醫師評估後,給予個別化的建議。在此僅提供以下幾個大方向:

1. 適度冰敷或給予藥物以止痛
2. 及早適當關節活動,盡早恢復日常生活
3. 其他:復健治療,肌內效貼布,針灸,增生療法等


門診透視鏡


幫患者做了詳細的理學檢查,經過x光檢查確定無骨折後。骨骼肌肉超音波檢查發現:右側跟腓韌帶,前距腓韌帶二級扭傷合併皮下血腫。治療上,除了安排個人化儀器復健療程外,由於足踝韌帶屬於較淺層組織,建議患者仍可冰敷以緩解疼痛和腫脹,並在可以忍受的範圍進行簡單關節角度活動,待疼痛改善後,可盡早完全負重行走。同時給予患側肌內效貼布,幫助消腫及減輕疼痛。